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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,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验管理,规范和指导我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》(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)以及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》(建科规〔2024〕3号),结合我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际,我厅起草了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》(征求意见稿),现印送给你们征求意见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研究,于2025年5月15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至我厅勘察设计与消防监管处。逾期未反馈意见视为无意见。
联系人:丘桂宁;
联系方式:0771-2260396;
电子邮箱:txfb@zjt.gxzf.gov.cn;
通讯地址: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2017室。
附件:1.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
暂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
2. 意见建议表
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25年4月24日
(此件公开发布)